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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欲办房产证方知业主另有人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11 21:57
导读: 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定交了房款,然而等准业主们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所买的房产早在几年前已经售出,业主另有其人,并已经办理了抵押贷款。近日,在惠州大亚湾区购买商品房的数位深圳市民陷入一房两卖纠纷。昨日,5位

  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定交了房款,然而等准业主们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所买的房产早在几年前已经售出,业主另有其人,并已经办理了抵押贷款。近日,在惠州大亚湾区购买商品房的数位深圳市民陷入“一房两卖”纠纷。昨日,5位代表前往惠州市大亚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警,警方以经济诈骗案立案调查。

  入伙后发现业主另有其人

  今年3·15期间,惠州市大亚湾区两委办信访科接待了7位特殊的上访者——来自深圳的刘先生等7人联名上访,反映当地康×花园开发商“一房两卖”,致使他们交了房款、入伙费后却不便入住,因为在办理房产证时,大亚湾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资料显示,刘先生等人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毛坯房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售出,并办理了抵押贷款。

  据刘先生介绍,他以前在深圳经商,去年公司开拓新业务,需要在惠州大亚湾设立办公室,经过挑选,他觉得当地的康×花园地理位置、房屋结构比较合适,遂于2006年5月同康×花园的开发商惠州大亚湾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买下了康×花园春琪楼4B房。5月26日,刘先生支付了一半房款即17.5万元以及4200元的入伙费。由于深圳方面的生意太忙,刘先生一直没有到惠州办理房产证。直至近日,他带着材料赶到大亚湾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时,被告知康×花园春琪楼4B房早在2002年7月就已经办理了房产登记,业主姓赵。

  明明是跟开发商买的房子,售楼员当初也没有谈及二手房呀,怎么突然冒出一个赵姓业主来?刘先生急忙找开发商联系,接待他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领导碰巧都不在公司内,具体情况她并不清楚,公司也没有授权她解释。连续几次,刘先生都碰到这样的答复。刘先生着急了,四处打探消息,得知类似遭遇的准业主并不少,其中最早发现涉嫌“一房两卖”情况的是一位王先生。3月15日,刘先生、王先生等7人拿着材料前往大亚湾两委办信访科,工作人员正式受理此起纠纷。

  从申请仲裁到报警调查

  据王先生介绍,他于2006年9月跟康×花园签订了合同,买的是毛坯房,当时开发商表示10月底可以拿到房产证。然而,11月份,他的房子已经装修完毕,开发商表示仍有一些小问题没解决,暂缓拿房产证。作为一名医生,王先生处事非常细心,他率先拿着相关材料到大亚湾房地产交易中心调取材料,被告知他所购买的春琪楼2C房已于2003年5月办理了合同备案手续。王先生开始找开发商协调,对方没有解释具体的原因,只是同意赔一点钱,慢慢办房产证,遭到王先生拒绝。

  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发生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应找惠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但是当地只有惠州仲裁委员会这家仲裁机构,王先生便向其提请仲裁申请,临开庭前,开发商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中断仲裁,理由是惠州仲裁委员会不是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3月12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开发商的申请,判定惠州仲裁委员会有仲裁权。

  日前,记者试图就王先生等人碰到的“一房两卖”纠纷采访开发商,但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领导不在,一直没有给予正面回复。目前能够表明开发商态度的是王先生拿到的那份《民事裁定书》,里面提及开发商对纠纷一事的解释,即开发商是受业主委托出售房产。对此,王先生等人表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没有提及委托出售情况,也没有任何人口头或书面说明出售的是二手房,业主们买的是毛坯房,交了房款及入伙费后,个人在办理房产证时才被告知房子几年前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并办理了房产抵押,所以王先生等人目前办不了房产证。

  由于申请经济赔偿的仲裁受干扰而一拖再拖,王先生等5位市民昨日一起前往惠州市大亚湾公安分局报警,刘先生等几位市民由于有事未能同去,该局经侦大队已经以经济诈骗案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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