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局發出公告提醒消費者注意購房風險
本報訊(記者高利鋒)“參加單位集資建房的物件,必須限定在本單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職工。”日前,針對社會上一些單位集資建房對外銷售的情況,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公告提醒廣大市民:不要輕信集資建房單位和仲介機構的廣告宣傳及承諾,應謹慎辨別,增強風險意識。非本單位人員與集資建房單位或仲介機構簽訂的集資建房購房合同,不符合國家《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該公告還特別通報了3個集資建房在建專案及專案位址:石家莊市東風塑膠總廠職工集資建房專案,專案位址:維明南大街139號;2、石家莊市無線電二廠職工集資建房專案,專案位址:新華西路57號;3、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職工集資建房專案,專案位址:中山西路5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