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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有产权证吗

2021-08-0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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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小区的配套设施是否拥有产权证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是归业主共同所有的,那么就没有产权证明。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小区配套有产权证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小区配套有产权证吗

  住宅小区配套附属设施的产权一般为小区业主共有,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约定为个人的,那么就是个人的。

小区配套有产权证吗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区域所有的所有权形式。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成员权)三个部分组成。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身具有统一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是权力的组合,而是一个独立、统一、整体的权利。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人拥有了专有权就必然拥有共有权、管理权。

  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因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高层建筑物因其所有人为多个人,甚至上百人,由于人数多,就会产生十分复杂的法律关系。首先,每个所有人对专属自己的在构造上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从而产生了各个所有人对高层建筑物的所有关系;其次,每个所有人对高层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从而在他们之间产生了对高层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关系;再次,每个所有人对整个高层建筑物享有和承担管理、维护和修缮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在他们之间产生了作为建筑物管理团体的成员关系。

  因而,建筑物所有权的区分,是指多个所有人,甚至上百个所有人,共同拥有一栋高层建筑物时,各个所有人对其在构造上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专右部仆、所享右的共有权以及基于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等共同事务而产生的成员权的总称。简言之,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的结合。

  专有权、共用部分共有权及成员权,是相对独立而又不可分离的权利,区分所有人可以分别行使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对共同部分行使共用权,对管理建筑物行使成员权利。作为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复合要素,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结构中,专有权占主导地位,共有权居从属地位,成员权处于附属地位。在区分所有建筑物上,区分所有人取得了专用权,便当然取得共有权及成员权。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住宅小区配套附属设施的产权一般为小区业主共有,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约定为个人的,那么就是个人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小区配套有产权证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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