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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怎么样的

2019-04-0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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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涉及面积比较大或者价值很高的房屋租赁问题时,都需要当事人要到该房屋对应的本区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以免后期发生纠纷没有相关的合同作为诉讼依据。那么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一、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怎么样的

  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手续,要按照不同的房屋性质,来做不同的处理方法。房屋可以分为住宅性房屋以及非住宅性房屋,这两种。

  (一) 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负责社区流动人口,以及负责对出租的房屋管理的服务站,与此同时还要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房屋的承租人,以及出租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都要按照实际情况去备案。

  (二) 属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辖区的房管部门。

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怎么样的

  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所需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三、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注意事项

  1、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2、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3、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还是非常的便捷的。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对于金额比较大的房屋租赁要及时去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这一措施能有效防止租赁双方后期发生纠纷,保障自身权利。在办理备案时按照相应流程提出备案请求,只要材料齐全,请求一般都会被受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更多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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