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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单位宿舍需签定租房合同吗

2021-06-27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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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都会为员工提供职工宿舍或者提供相应的租房补助,缓解职工的租房压力,那么住单位宿舍需签定租房合同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住单位宿舍需签定租房合同吗

  住单位宿舍可以选择签订租房合同,也可以选择不签。

住单位宿舍需签定租房合同吗

  二、法规规定的租房最长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三、怎么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住单位宿舍需签定租房合同吗的相关内容。住在单位宿舍是否需要钱租房合同要看单位的规定,自己可以主动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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