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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如何确定

2019-12-0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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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指的是在有约定解除的情形下行使解除权,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了合同解除权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如何确定?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如何确定

  实践中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诉讼前,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相对方有异议致双方形成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即为合同解除之日。当事人诉讼请求中未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具体时间的,可以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明确。

  2、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径行向法院起诉或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是否解除存在争议,法院审理后认为主张解除的当事人无合同解除权,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双方合意解除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如何确定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如何确定的法律知识。综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一般是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即为合同解除之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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