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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2021-01-1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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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很多公司在赚到钱之后都会特别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教育经费,以此来培养职工的专业技能,提升其职业素质,但教育经费也不能特殊对待,也是需要征税的,那么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  一、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5%;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的25%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2.5%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

  二、教育经费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按下列范围开支职工教育经费:

  (1) 公务费。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2) 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3) 兼课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4) 实习研究费。学员在本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5) 设备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6) 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7)其他经费开支,指其他零星开支。

  三、教育经费计提的比例是多少

  一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个体工商户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教育经费固然是一项福利,但是千万不要因为想逃税或者避税就做假账,更加不能侵占教育经费,一定要让这笔经费花费在最有用的地方,这样才更加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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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目前,上述“三险一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付,因此对于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实际缴付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简而言之,个人在取得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时,其收入额中就不需包含单位缴付的部分,而个人从当月工资中缴付的个人缴费部分,则允许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如某人单位和个人各按规定缴付基本养老保险560元、320元,11月实发工资4000元(不含单位缴付的基本养老560元),则扣除后的收入为3680元。   值得注意的是,允许免税和税前扣除的“三险一金”是有规定标准的,对于超过标准缴付的部分,需并入职工的当月工资薪金中合并纳税。一方面,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纳税申报时,对单位缴存的“三险一金”,如果计入了工资单发放总额,就可以在规定比例和标准范围内扣除;但企业通常的简便做法是,直接不将该部分计入工资单发放总额,因此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也不能再次重复扣除。   另一方面,对于扣除标准,“三险”的规定是其缴费基数为员工上月工资总额,缴费比率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14%(非深户13%)、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6.2%、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1%。而住房公积金的扣除标准则相对复杂,其缴费基数为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该平均工资不能超过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费比例则为该基数的12%,即上述3倍、12%的两个标准都不能超过。如我市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为15654.8元,某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20000元,缴存比例为15%,则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20000×15%=3000元,缴存基数与扣缴比例均超过标准,则准予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为15654.8×12%=1878.6元。而若缴存比例为10%,则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20000×10%=2000元,但其缴存基数超过了规定标准,故可准予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为15654.8×10%=156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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