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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2020-12-3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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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住房公积金在人们的买房租房等一系列大事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人们非常关注自己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想要知道如何查询。各地有不同的查询渠道和方式,那么,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南通公积金个人账号查询方式是:

  1、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13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

  2、登陆网站查询。(1)登陆南通住房公积金网个人公积金查询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2)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及密码,一般初始密码是000000.(3)点击“提交”即可查询。

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二、公积金提取的情形

  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是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

  约定提取的条件是员工购买、建造、翻修自主住房时约定使用额度。

  部分提取是员工根据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进行提取,最高提取金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销户提取条件:1、员工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并解除劳动合同、死亡;2、进城务工人员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员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国定居;4、员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便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账户的内容。您可以通过拨打管理中心电话,或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等方法,均能查询到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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