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商品房买卖人与受让人之间订立的转让房地产的协议。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一般而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商品房基本状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11)解决争议的方法;(12)违约责任;(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上述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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