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转让人持下列材料到公房物业管理科办理过户手续
1、书面申请、第二住所证明、公证书、配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契约;
2、转让方填写《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申请表》。
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补偿费用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房屋结构
土地级别 混合二等、砖木二等及以上结构 砖木三等及
以下结构 成套 非成套 1-5级 200 160 100 6-8级 180 14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