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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签字吗,离婚了怎么办

2020-09-1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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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属于不动产,对此必须要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如果房产共有的则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是有法律规定情形的也可以单人申请。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夫妻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签字吗,离婚了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夫妻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签字吗,离婚了怎么办

  1、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

  2、离婚后卖房:

  (1)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卖房子过户时,不用另一方到场签字了。

  (2)如果离婚后房子尚未过户到离婚后应持有房产的人名下,再卖房时房管局会要求双方都到场签字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带上房产证和各自的身份证、离婚法律文书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夫妻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签字吗,离婚了怎么办

  二、房产过户所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房产过户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夫妻房产过户一般需要双方都签字,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卖房子过户时,不用另一方到场签字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夫妻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签字吗,离婚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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