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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产证写谁名字

2021-06-0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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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安置房也叫回迁房,一般在解除对外销售的限制转让期限后,房屋所有人可以获得房屋产权证。那么,安置房的房产证是写谁的名字?选购安置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办理安置房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安置房房产证写谁名字的相关内容。

  一、安置房房产证写谁名字

  通常都是写户主的名字,拆迁房的所有权人是哪一个,那么安置房产权证上就写相应的名字,如果要写成其他的家庭成员,则必须要做过户或者是变更的手续才可以。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登记其他人的名字,法律是允许的.区别在于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如果登记多个人我名字,那么,房屋为多个人共有.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安置房房产证写谁名字

  二、选购安置房的注意点有哪些呢

  1、市面上的安置房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城市工程拆迁,为了安置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是中低价的商品房,这种房屋的所有权虽然是居民的,但权利是不完整,在相应的时间内,通常是5年里面,房屋是不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的。

  2、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法安置或者是代替选购中低价位的商品房,这种房屋通常和正常的商品房没有差别,也没有交易限制,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地进行买卖。

  3、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拿到了房产权,那就可以解除对外销售的限制,或者是转让的期限已经大于5年,那么这种拆迁房此时和商品房没有区别,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了。

  4、已经获得产权证明的安置房,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它是不属不动产的,房屋的产权通常按照本地房地管理相关部门的备案为标准。

  如果没有备案,那么在法律上它是没有产权效力的,即这一类的房屋没有获得安全的产权,对外出售是不符合法律的,即使签订了相关的交易合同,风险也是很大的。

  三、办理安置房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安置房屋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权证(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如果被拆迁人房产是单位发放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收件窗口领取并填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安置房房产证写谁名字的相关内容。安置房房产证一般是拆迁房的所有权人所有,所以是写被拆迁人的名字,如果被拆迁人同意与他人共有,可以添加其他人的名字。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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