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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外来人口就业居住纳入城市规划 促进社会公平

2019-11-0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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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全省城乡规划工作会议昨天在南京举行。会上,建设厅厅长周游对2007年我省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诸多亮点吸引了记者的眼球。为此,记者特意请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规划师陈小卉女士进行了点评。亮点一:切实做到高速公路、铁路、港口、污水治理、防洪、

全省城乡规划工作会议昨天在南京举行。会上,建设厅厅长周游对2007年我省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诸多亮点吸引了记者的眼球。为此,记者特意请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规划师陈小卉女士进行了点评。

亮点一:切实做到高速公路、铁路、港口、污水治理、防洪、燃气、垃圾处理等各类重大区域基础设施规划要适度超前。

解读:现在城市化正在加速期,到去年年底,我省城市化水平已经提高到51.9%。与此同时,我省城市化也已进入一个新的区域性发展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大区域基础设施的规划就不能再局限在“一城一地”内,需要更宏观的视角,否则会出现区域性基础设施刚刚建设不久就落伍了。

亮点二:对土地开发效益的分析不能只就地块本身而论,要综合测算地块开发对周边地区乃至整个城市所带来的交通成本、环境成本。

解读:过去在土地开发时,更多关注土地开发后的功能。比如在某个地块建设一个大型体育设施,考虑的是这个体育设施能够满足多少人的锻炼需求。但是随着城市交通、环境问题的突出,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土地开发不能单考虑土地的开发效益,还要考虑到其土地开发后对周围交通、环境的影响。比如现在在城市规划中已经提出“交通一票否决制”,就是土地的开发必须以保证周边地区交通通畅为前提,否则规划就要被否决。

亮点三:要加强对外来人口就业和居住的规划引导,建立适应不同需求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

解读:对于外来人口居住规划过去还是停留在学术范围,现在则上升到政府工作层面。由于城市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如果我们的城市规划缺乏对他们的关注,容易形成许多新的社会问题,比如“城中村”的问题,因此国家现在要求各地在做住房建设规划时,要求考虑中低收入者的需求。这样的变化其实体现了要正视社会发展进程中人的需求层次的变化和多样化。

200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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