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不包括肖像权,肖像权是属于人格权,由《民法总则》加以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一旦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经特定肖像权人许可得以合法成立之后,肖像权人对其包含在摄影作品之中的肖像权的行使就不得不受到来自著作权的限制。
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如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肖像权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冲突。据此,有关当事人在委托他人为自己拍摄照片、绘画肖像或塑像时,首先可以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如果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
以模特为原型创作的肖像作品,由于著作权属于创作者,所以在著作权的归属问题上不会发生纠纷可能发生纠纷的是著作权人在使用自己的作品时会侵犯模特的肖像权或隐私权。
有关人物肖像的照片应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成立与否和摄影对象(人、物、景)、摄影目的(为艺术创作、广告、宣传报道等目的)、摄影手段无关。判断一张照片是否属于摄影作品关键,是看该照片的拍摄行为本身是否属于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活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著作权是否包含肖像权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肖像权的使用需要得到当事人的允许,但是肖像权和著作权是两个不同的权利所属。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