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局依据发明创造成果之间的相互关系而颁发的强制许可。即前后两个专利权之间存在着技术上联系,利用后一项专利权(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依赖于前一项专利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施。中国《专利法》规定,在后一项专利从属于前一项专利的情况下,根据后一项专利的专利权人的请求,专利局可以授予其对前一项专利权的强制许可。专利局也可以应前一项专利的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实施后一项专利权的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