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专利使用权转让。是指转让方(许可方)就其所有的专利许可受让方(被许可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所订立的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的是技术使用权,转让方并不因转让行为而丧失其专利权,这是专利实施许可与专利权转让的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