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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严打网络商标侵权行为

2016-09-3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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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商标侵权是指违反商标法规定,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从事其他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需要严加打击!

  国家工商总局5日公布了《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今年5至11月,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以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等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优化网络消费环境。

  侵权假冒是网络市场的顽疾之一。方案提出要加大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对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网络销售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商标侵权假冒典型案件,要强化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工作环节的全链条打击。

  方案提出了网络交易平台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登记、公示;与平台内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制定实施管理制度及平台运行维护;检查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和交易信息;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行调解或协助维权;区分标注自营业务和平台业务;协助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提供有关信息数据资料;平台已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的,要进行公示并严格执行;平台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平台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协助平台内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虚假用户评价,以及限制、排斥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平台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

  方案提出要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对儿童老年用品、电器电子产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化肥等商品实施重点监管;通过抽检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对互联网广告市场持续严管严控;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畅通网络维权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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