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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使用要注意什么问题?

2017-05-2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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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证明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比如“绿色食品”标志等,那么对于证明商标的适用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找法网小编跟大家说说,请看下文:

  一、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

  1.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社团组织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等。

  2.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

  3.商标(标志)含义。

  4.该商标证明的内容简介(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和特点)。

  5.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

  6.委托或指定检测机构名单。

  7.收取商标使用费及费用数额。

  8.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9.使用权的丧失。

  10.使用权不可转让。

  11.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证明商标注册人及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

  1、证明商标一经注册,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

  2、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在与他人办理证明商标使用手续后1年内,将使用人的名称、地址、使用商品或服务等内容,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5、证明商标注册人可以将注册的证明商标转让给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其他组织,但必须由商标局审查经核准公告之日起生效。

  6、证明商标注册人违反《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商标局可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的证明商标。

  7、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履行控制职责,致使证明商标使用人的商品或者服务达不到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由注册人承担赔偿责任。

  8、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其商标的使用失去控制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9、证明商标专用权被侵犯的,注册人可以根据《商标法》及《细则》的有关规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公告的使用人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参与上述请求。

  综上,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时发给《证明商标准用证》,将使用人的名称、地址、使用商品或服务等内容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证明商标准用证》应按规定的书式详细记载各项内容,由注册人签章,并可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专用于该证明商标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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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标转让给公司要办理什么手续?注意什么
一、个人商标转让给公司的方法 1、商标是在你个人名义下,可以办理商标转让,也可以不办理转让,由商标权利人和公司之前签订一份许可协议,由商标权利人将该商标许可给公司使用即可。 2、商标是在你个体执照的组织名义下,个体执照也已经注销,可以办理商标转让。 二、个人商标转让给公司的办理流程 1、商标转让申请阶段: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文件。商标转让方的身份证和个体执照,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方签字,受让方盖章,转让方签字,受让方盖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商标档案复印件。 2、商标局正式受理、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转让证明 四、个人商标转让给公司的注意事项 1、《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时,由国家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 2、个人商标转让给公司,因为商标申请书需要签字,商标转让申请书上的签字必须跟当时申请时的签字一致,如果不一致该转让会不予以核准,中途商标局会让受让方提供双方经公证的公证书,如果提供不了,该转让视为放弃,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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