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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于正侵权琼瑶

2014-12-29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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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宫锁连城》到底有没有侵权《梅花烙》?于正到底有没有抄袭琼瑶?吵吵嚷嚷半年多,昨天下午北京三中院终于一审落槌,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于正构成侵权,判令其侵权剧立即停止复制发行...

  《宫锁连城》到底有没有侵权《梅花烙》?于正到底有没有抄袭琼瑶?吵吵嚷嚷半年多,昨天下午北京三中院终于一审落槌,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于正构成侵权,判令其侵权剧立即停止复制发行传播,于正需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00万元。

  于正工作室很快发出声明,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称将提起上诉。

  纷纷扰扰半年多

  今年4月15日,琼瑶在微博贴出了一封写给广电总局领导的举报信,称自己作品《梅花烙》被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并一一列举其抄袭的几个部分,认为该剧从主角的背景、主从关系完全跟《梅花烙》一致,支线角色只有名字换了,关系跟《梅花烙》一模一样,就连男主角洞房之夜跑出去与情人私会的细节都十分吻合。

  随着事件发酵,5月28日,琼瑶对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五被告提起诉讼,正式走上法律维权道路。本月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双方庭上激辩10个小时,琼瑶一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2000万元。于正方面辩称《梅花烙》剧本并未发表,没有证据证明于正接触过剧本、小说等,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并声称琼瑶本来并不是《梅花烙》剧本版权拥有者(《梅花烙》编剧为林久愉),是今年提诉之后才获得的版权,因此作为著作权人身份提诉不合适。

  随后,国内140位编剧签署联合声明,声援琼瑶,呼吁保护原创。其中《重案六组》编剧余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都不是琼瑶一个人的事情,也不是针对于正,但关乎整个行业的底线。”

  判决念足半小时

  昨天下午宣判现场,琼瑶、于正本人均未露面。由于本案涉及剧本《梅花烙》归属等五大焦点问题,在审判长宋鱼水的组织下,合议庭另外两名法官轮流用了半个多小时才宣读完判决书主文。

  两部剧的剧情是否雷同成为庭审中的焦点,也是本次判决中最大的看点。业界普遍认为,无论法院最终如何判断,都将对未来影视(戏剧)创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法院一审认为,虚构题材不同于真实历史题材的作品,作者可以有较大创作空间,即便对于同类情节,不同作者创作的差异也会比较大。具体到本案中,不可否认文学作品中难免有借鉴情形,但于正所使用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等,超越了对琼瑶作品合理借鉴的边界,因此构成侵权。根据本案中侵权造成的后果等,法院一审判决立即停止该剧的复制发行传播,于正需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00万元。琼瑶代理律师王军透露,这8个月给琼瑶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困扰,但500万元赔偿扣除必要的诉讼费用后,会捐献给公益事业。

  结果一出,同行和网友几乎一边倒地一派欢腾,“大快人心”。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王海林说:“裁决体现了尊重原创、保护原创的法律精神,这一裁决打击了抄袭剽窃非法改编的行为,是法制的胜利,体现了阳光下的公正。”琼瑶本人也通过微博发出声音:“这是最好的圣诞礼物,给中国影视传媒、版权产业的标杆性司法裁判!”她写道,“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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