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依据以下程序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是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四是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一般来说如果需要宣布商标无效的话,那么一般来说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这个一般来说在申请的时候是不符合商标的制作过程,并不是所有的商标在申请之后都会被通过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宣布商标无效的法律程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