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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对于先用权的规定

2021-03-10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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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商标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我国商标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在使用商标时需要注意遵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在商标法中有一种特殊的权利,叫做先用权,很多人对于先用权不是很了解,那么,商标法对于先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标法对于先用权的规定

  商标法中的先用权,是指在商标权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善意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且该使用已使该标志获得了一定声誉;在申请人获得商标权后,先用人有继续在其商品上使用该标志的权利。

  国际上一般都把“先用权”当作不能视为侵犯的专利情况之一。

商标法对于先用权的规定

  二、商标注册申请的程序流程

  1、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査询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前,理应先去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查看,认识自己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同样或是相近产品或是服务项目上,与别人早已申请注册的商标、或是已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或是没有注册的著名商标是不是同样或是类似,或是与已申请注册的著名商标是不是同样或是类似,以防在申请时被商标主管部门驳回申诉。必须表明的是査询并并不是法律法规的程序流程,也不是强制的,仅仅为了更好地提升 申清的准确率。

  2、按照规定填好商标注册申清书商标注册申清书籍是商标主管部门制订的文件格式。在中国,申清商标注册的格式文件由我国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单位制订并发布。申清人理应按申请文档的要求新项目逐一填好复印。不可应用笔写。商标为外语或是包括外语的,理应表明含意;以顔色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理应在申请书里给予申明,并递交文字描述;申清人出示的产品或是服务项目沒有列人归类表的,理应附赠对该产品或是服务项目的文字描述。

  3、申报商标图样商标图样是申清人递交的申请原材料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申诸人务必十分重视,不可忽略。按照在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商标图样务必清楚、使于黏贴,用光滑经久耐用的打印纸张印刷或是相片替代,长或是宽理应不超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针对以三维标示申请商标注册的,理应递交可以明确三维样子的图样。商标图样理应贴在申请书反面的框中,另外,随商标注册申请书向商标局递交5张商标图样。

  4、递交别的证明文件为了更好地确保申请商标注册的合理合法,申请人理应依据法律法规递交相对的证明文件,如可以证实申请人真实身份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影印件;假如申请人申请申请注册团体商标或是证实商标,理应出示法律主体证明材料和应用管理方法标准;假如申请人规定优先权,理应出示经审理申清的商标主管部门证实的、初次明确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档的团本,或是由特定组织验证的在展会上初次展览其商标的证明材料。

  5、交纳官费申请商标注册理应交纳官费是国际性上行驶的作法。规定申请人交纳官费,一方面能够促进申清人到明确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用心考虑到、谨慎挑选,另一方面还可以防止一些多余的商标申请文档送至商标主管部门,以缓解审査工作人员的劳动效率,提升 工作效能。依照支配权、责任相一致的标准,官费理应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承担,而不理应由别的经营者担负。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商标法对于先用权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在进行商标注册前,如果他人已经有使用该商标并且取得了一定成绩,则先用人可以获得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这是在进行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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