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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邮件查询系统怎么用

2021-04-07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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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法院邮件查询系统就是查询诉讼文件送达收件人的情况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快递号在查询系统上直接理解到快递的送达情况。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法院邮件查询系统怎么用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院邮件查询系统怎么用

  1、打电话查询:根据通用回单上的号码打电话询问快递情况;

  2、网络查询:登陆邮政官网查询快递情况。

法院邮件查询系统怎么用

  二、法院送达的方式

  是司法机关依法将诉讼文件送达收件人的凭证。送达回证是司法机关依法送达诉讼文件的证明文件,是计算期间的根据,是送达程序的必要形式。

  1、直接送达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

  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

  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4、邮寄送达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通过邮局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特殊的收件人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特殊的收件人是指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

  6、公告送达

  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三、法院邮件送达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院邮件查询系统可以直接输入快递号进行查询,邮政官网也可以查询快递情况,根据通用回单上的号码打电话询问快递情况也是可以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院邮件查询系统怎么用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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