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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使用新的狱政管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2013-03-0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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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style="margin-bottom:6px;">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文号: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监狱系统现行的狱政管理统计报表是80年代初陆续制定实施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统一、规范狱政管理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为监狱工作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和依据,经研究决定使用新的狱政管理统计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表的分类。新的狱政管理统计报表分为《狱政工作月报表》、《监狱在押犯统计季报表》、《监狱发生、破获案件统计季报表》和《监狱在押罪犯构成情况调查表》四类,表样附后。

  二、关于组织实施工作。新报表从2001年一季度开始使用。各级监狱管理机关要继续重视和加强这项基础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使用新、旧狱政管理统计报表的交替工作,确保狱政管理统计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各地可按照新的表样自行印发空白报表,但“填报说明”应同时印上。

  三、关于填报的时间。从2001年起,月报表应在下月的5日前电传上报部监狱局,季报表应在下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上报部监狱管理局。《监狱在押罪犯构成情况调查表》由原来的每两年统计上报一次,改为每年统计上报,上报时间为第二年的1月31日前。

  四、关于填报的要求。有关干警要熟悉和掌握报表各项目的定义及其相互间的逻辑关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准确、及时地完成各类狱政管理统计报表的填写、审核和上报工作,务必做到数据清楚、逻辑关系明确、程序符合规定。

  五、关于狱政管理信息微机系统的有关问题,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中,将另行通知和部署。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立即传达到监狱有关干警,并认真组织实施。

  狱政管理工作月报表        表号:司监狱狱1号

  填报单位:                        年  月

  ┌────┬────┬─────┬────┬─────┬────┬─────┐

  │月末押犯│本月脱逃│本月捕回 │本月发案│本月重(特)│本月破案│本月新收押│

  │    │    │     │    │ 大案件  │    │     │

  ├────┼────┼─────┼────┼─────┼────┼─────┤

  │    │    │     │    │     │    │     │

  ├────┴────┼──┬──┼────┴─┬───┴────┴──┬──┤

  │  脱逃单位   │脱逃│脱逃│ 发案单位 │   案件情况     │作案│

  │         │方式│人数│      ├─────┬─────┤人数│

  │         │  │  │      │  类别 │  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填报说明:

  1.脱逃单位、发案单位须准确填写监狱全称(省、区、市名称不填),每起脱逃(含集体脱逃)或案件占一栏。

  2.脱逃方式填写代码,分别为:A.从围墙脱逃;B.从大门脱逃;C.外役或零散劳动脱逃;D.其他方式脱逃。

  3.案件类别根据《司法部关于狱内刑事案件和案件管理的规定》填写;案件性质为一般、重大、特大。

  4.月报上报时,应在填报单位上加盖公章,但公章不能覆盖报表中的数字。

  监狱在押犯统计季度报表     表号:司监狱狱2号

  填报单位:                       年第 季度

  ┌───────────┬───┬───┬───────┬─────────────┐

  │   项目      │总 计│危害国│  其它刑事犯 │    补充资料      │

  │           │   │家安全├──┬────┤             │

  │           │   │   │小计│其中重大│             │

  ├───────────┼───┼───┼──┼────┼─────────────┤

  │     上期末押犯 │   │   │  │    │1.期内增加其它中     │

  ├─┬─────────┼───┼───┼──┼────┤  外省调入:      名│

  │期│  小 计    │   │   │  │    │  解回收监:      名│

  │内├─────────┼───┼───┼──┼────┤  假释收监:      名│

  │增│  新收押    │   │   │  │    │  其它:        名│

  │加├─────────┼───┼───┼──┼────┤2.期内减少其它中     │

  │ │  其 它    │   │   │  │    │ 调至外省:      名│

  ├─┼─────────┼───┼───┼──┼────┤ 解回出监:      名│

  │ │  小 计    │   │   │  │    │ 其它:        名│

  │期├─────────┼───┼───┼──┼────┤3.期内释放中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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