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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的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2019-07-3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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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管制和拘役在时间上有这闲置,一般的管制拘役是不能确定的,那么这个不确定的管制拘役时间的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呢?管制拘役的期限是怎么计算的?又有什么相关规定呢?另外的处罚是怎样的?相信大家对此都有不少的疑惑,下面找法网为大家带了关于这一内容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您阅读过后可以有所了解。

  一、管制的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管制拘役的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二、拘役的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管制刑期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管制拘役的期限是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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