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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以后的罚金怎么处理

2021-06-0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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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那么,判刑以后的罚金怎么处理?现在就跟着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判刑以后的罚金怎么处理

  法院判决的罚金,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属可以缴纳到法院。如果不交纳,法院会强制缴纳。如果遭遇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申请减免缴纳。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判刑以后的罚金怎么处理

  二、罚金的适用方式。

  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罚金的适用方式有以下几种:1、选处罚金。即罚金作为一种与有关主刑并列的刑种,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此种情况下的罚金只能独立适用,而不能附加适用。2、单处罚金。即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罚金,而不能判处其他刑罚。单处罚金只对犯罪的单位适用。3、并处罚金。即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罚金,并且是必须附加适用。4、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罚金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作为一种与有关主刑并列的刑种供选择适用。

  三、罚金的裁量原则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判刑以后的罚金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法院判决的罚金,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属可以缴纳到法院。如果不交纳,法院会强制缴纳。如果遭遇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申请减免缴纳。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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