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注:根据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首先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投放放射性、传染性病原体物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针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对于实施最严重的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也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核准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三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或者恶意补足年龄阶段)。
四是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中国刑法之所以规定这样的犯罪年龄阶段,其目的是有效地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发生危害行为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着重于教育、改造、挽救,即使对极度少数非处罚不可的进行处罚,其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因此,中国规定的犯罪年龄不但是科学的,而且是合理的
1、相对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相对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是相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对这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极其严苛,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3、减轻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了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
我国刑法第17条第5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里说的专门矫治教育,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4、完全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已满16周岁,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随着现代先进科学技术的进步,根据一个人生长发育的特定规律,对一个人的年龄作出准确认定成为可能。常见的鉴定有骨龄的鉴定、牙齿的鉴定等。鉴定结论能否确定刑事责任年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作了如下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年龄不明的,可以委托进行骨龄鉴定或其他科学鉴定,经审查,鉴定结论能够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可以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证据使用,如果鉴定结论不能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而且鉴定结论又表明犯罪嫌疑人年龄在刑法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年龄上下的,应当慎重处理。
处理原则
1、不涉及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认定其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2、涉及是否已满十八周岁的,应当认定其未满十八周岁。
3、虽未查清被告人准确出生日期或实施被指控犯罪日期,但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时已满十二周岁,已满十四周岁,已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相关内容,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