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湖北省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21-04-27 16: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为了犯罪量刑的公正公开,实现量刑规范,一般各省的高级人民法院都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出具常见罪行量刑的指导细则,那么湖北省对于常见罪行的量刑指导意见以及实施细则是怎么样的?下面就由会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湖北省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

  一、湖北省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法院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对常见量刑情节,可以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具体调节比例。

湖北省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二、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与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地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三、确定宣告刑的方法

  1、拟宣告刑在法定刑幅度内,且与被告人罪责相适应的,可以依法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确定宣告刑。但该量刑情节中有免除处罚规定的,可以不受该限制。

  2、拟宣告刑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且与被告人罪责相适应的,可以依法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确定最低法定刑为宣告刑。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拟宣告刑超出法定刑幅度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4、被告人犯数罪,数罪并罚时,总和刑期不满五年的,减少的刑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总和刑期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减少的刑期一般不得超过二年;总和刑期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减少的刑期一般不得超过三年;总和刑期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减少的刑期一般不得超过四年;总和刑期满二十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减少的刑期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总和刑期在二十五年以上不满三十五年的,可以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可以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十五年。

  5、综合考虑全案情况,拟宣告刑与被告人罪责不相适应的,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20%的幅度内对拟宣告刑进行上下调整,调整后的拟宣告刑仍然与被告人罪责不相适应的,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确定宣告刑。

  6、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应当依法适用;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7、拟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8、拟宣告刑和宣告刑均以月为单位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取整数。拟宣告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确定宣告刑时,以三个月为单位计算,不足或超过三个月的,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取舍。

  以上就是会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湖北省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湖北省犯罪的量刑原则有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被告罪行的轻重和刑事责任大小、依照具体情节调解基准刑确定量刑。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891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