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刑事担保人申请书怎么写

2021-05-30 13: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人如果要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就要刑事担保人。担保人制度对于刑事案件至关重要。只有与案件无牵连,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能成为担保人。成为担保人后,担保人要履行特定的担保义务。那么,刑事担保人申请书怎么写?现在就跟着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担保人申请书怎么写

  我叫 XXX ,性别:男,年龄:岁,现址: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单位及职业: XXXXXXXX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XXXXXXX ,与犯罪嫌疑人XXXXX 是 XXX 关系。

  我自愿向XXX市公安局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XXX 在 取保候审 期间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串供。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xx市公安局

  保证人签名:XXXX

  XXXX年X月XX

刑事担保人申请书怎么写

  二、成为担保人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只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有人身自由、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的就可以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对保证人是谁则没有特殊规定。就是说满足上述条件的人都可以成为保证人,一般由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或朋友担任,甚至立案嫌疑人的律师也可以担任。

  刑诉法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担保人的责任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随传随到,候审不误。违反规定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担保人申请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刑事担保人申请书有具体的规定,只要符合特定条件就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433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