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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帮忙买经适房为名诈骗 两年狂捞1240万

2012-12-18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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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房价疯狂上涨的年代,如果有人告诉你能帮忙买到一套便宜的经济适用房,很多人都禁不起这个天下掉下的大馅饼的诱惑。然而,陷阱往往也正是在这诱惑的后面。日前,本网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不到两年时间里,以帮忙买经济适用房为名,骗取23人购房款共计124

  在房价疯狂上涨的年代,如果有人告诉你能帮忙买到一套便宜的经济适用房,很多人都禁不起这个“天下掉下的大馅饼”的诱惑。然而,陷阱往往也正是在这诱惑的后面。日前,本网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不到两年时间里,以帮忙买经济适用房为名,骗取23人购房款共计1240余万元的张京晓,一审以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张京晓,女,35岁,北京人。并无职业的她却对自己的丈夫和妈妈称自己在国家审计署工作,有一个同事有关系能买到经济适用房。张京晓有“能量”,有“路子”,能买到回龙观地区经济适用房的消息渐渐在她周围的圈子里传开了,朋友、同学、亲戚都找到张京晓求她帮忙买经济适用房。而她也来者不拒,表示能买,但要付十几万到二十多万不等的好处费,同时还要求先付几十万购房款的现金。据法院审理查明,从2007年7月到2009年2月这不到两年时间里,先后有23人找到张京晓买房,共向她支付现金转账1240余万元。这其中有张京晓丈夫的亲戚,有她自己的同学,同学的朋友等等,张京晓在买房者付款后也多数会出具收条。据被害人赵某称,张京晓曾给其房子钥匙,可是打不开房门,张解释说钥匙拿错了,但后来他就再也没有拿到房子。由于是熟人相互介绍,且都认为购房过程是暗箱操作,所以买房人对张京晓能够帮忙买房的真实性大多不抱怀疑,对于买房时间拖延较长也能接受。

  据租赁中心工作人员证明,2008年5、6月,张京晓曾来租房,并于看房次日即租下两套房。张京晓以她家拆迁,租房为放东西为由,先后从租赁公司租了五套毛坯房。2008年,张京晓还从租赁中心买了一套房。

  2009年5月31日下午4点多,买房人张某向霍营派出所报警,称其于2008年9月至今,被张京晓以帮助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名诈骗人民币共计32万余元,后另一买房人韩某也赶到霍营派出所反映情况,称其于2009年1月15日至今,被张京晓以帮助其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名诈骗55万余元。当日晚7点多,公安人员将张京晓抓获归案。

  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张京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能帮助他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巨额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诈骗所得已挥霍,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遂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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