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xxx故意杀人、强奸案

2012-12-18 21: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1997)一中刑初字第975号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吕丽娜,女,十九岁,汉族,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魏庄村农民,住该村。被告人xxx,男,二十三岁,

北 京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附 带 民 事 判 决 书

(1997)一中刑初字第975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吕丽娜,女,十九岁,汉族,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魏庄村农民,住该村。
  被告人xxx,男,二十三岁,汉族,河南省项城县人,河南省项城县贾岭镇欧寨村农民,住该村。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羁押,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张文森,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被告人xxx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起诉书。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吕丽娜以要求被告人xxx赔偿经济损失为由,亦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代理检察员张荣革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xxx及其辩护人张文森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于一九九四年五月十日凌晨,在北京市大兴县采育乡北营地一支渠东侧,将女青年吕xx 强奸后杀人灭口并掠走吕的人民币三十五元及身份证等物,吕xx现已双目失明,被告人xxx作案后逃跑,后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吕丽娜提出由于被告人的行为,给其家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仅医治病伤就支付了二万多元人民币,要求被告人xxx予以赔偿。
  在审理中,被告人xxx对起诉书的指控未提出异议;其辩护人张文森认为,被告人xxx能够投案自首,请求法院给其一次悔改的机会。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xxx于一九九四年五月十日凌晨,在北京市大兴县采育乡北营地一支渠东侧的田间路上,用拳头猛击与其同行的吕xx的头面部将吕强奸,后又用双手扼掐吕的颈部,杀人灭口,并掠走吕的人民币三十五元及身份证等物逃离现场。后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被告人xxx的行为确给被害人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吕xx虽被抢救脱险,但已双目失明,经济上亦遭受严重的损失。
  上述事实,有被害人吕xx的陈述,有证人田xx、吕xx等人的证言,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检验报告等证据在案证实。被告人xxx供述作案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与上述证据相符。
  本院认为,被告人xxx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且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其所犯故意杀人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所犯强奸罪,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亦应依法从重惩处。鉴于被告人xxx作案后能够投案自首,故依法从轻处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指控被告人xxx犯有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被告人xxx的抢劫行为,可作为情节考虑,不单独认定抢劫罪为宜。被告人xxx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成立。由于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实际赔偿能力予以赔偿。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x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封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xxx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吕丽娜人民币二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刘艳霞  
代理审判员 曲 远  
代理审判员 柏 军

 
一九九七年九月八日

书 记 员 贺景峰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938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