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9月,温州一名快递员张某趁上门取件对快递主人意欲实施性侵行为,并进行了长达了40分钟的暴力行为。而快递员在临走时还对该女生表达爱意,使受害女生患了重度抑郁,简单的派件却成为了该受害女生一生挥不走的梦魇。后来,该快递员以涉嫌强奸罪被警方批捕,经询问张某承认自己强奸未遂。目前,此案昨日开庭,受害女生选择放弃民事赔偿,要求重判张某。那么强奸未遂到底怎么判吗?会有重判的情况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第236条的规定,行为人采取殴打、按倒、威胁、恐吓、压迫等手段,使受害者处于难以反抗、不敢反抗、无法反抗的状态,从而实施奸淫行为,可以构成强奸罪。构成强奸罪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如果构成强奸罪的行为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从重处罚:
1、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仍实施奸淫行为的;
2、多次强奸妇女和幼女;
3、行为人明知是公共场合,仍不顾妇女意志对妇女实施强奸行为;
4、轮奸。行为人伙同他人,多个人对同一受害女生实施强奸行为;
5、行为人为了使被害人屈服,在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
6、为了满足个人泄欲,行为人对妇女、幼女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构成强奸罪的犯罪人还有以上情形的,属于结果加重犯,需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快递员张某对受害女子强奸未遂,不属于强奸罪的重判情节,可以按照既遂犯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其实施了较长时间的暴力行为以及事后仍“耍流氓”的行为,也是法院进行量刑的参考情节,因此可能不会减轻处罚。
一个女孩独自居住无论是收取快递还是外卖,都需要格外小心,可以在派件或取餐过程中避免透露自己一个人在家的事实。另外,快递、外卖等服务行业是近几年的兴起行业,其行业规范仍不够完善,须要更多相应的立法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