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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盗窃案例是怎样的

2021-04-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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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盗窃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的财产、财物,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每个城市的盗窃案的情况都不一样,那么深圳盗窃案例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深圳盗窃案例是怎样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二、盗窃罪量刑幅度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深圳盗窃案例是怎样的

  法律咨询:

  网友:盗窃罪报警了能私了吗?

  律师:如果涉嫌盗窃罪,已经报警的,不存在私了。如果犯罪嫌疑人能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从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深圳盗窃案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盗窃罪的定罪量刑主要根据犯罪金额的大小和案件情节大小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因为盗窃被警察拘留了,是不可以私了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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