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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生活纠纷引发积怨 故意纵火烧山林泄私愤

2015-04-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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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邵某某,我们掌握了充足证据,3月28日晚上山火是你放的!”“我认罪,是我一时冲动犯的错,我知道躲避不过这一天。”面对民警的质问,邵某某的心理防线顿时土崩瓦解,如实交代了自己纵火烧山的犯罪事实。至此,沂水县杨庄镇山林放火案成功宣告侦破。

  3月28日凌晨1时许,沂水县杨庄镇北黑山突发山林火灾,派出所、林业站等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扑救,最终控制住山火蔓延趋势,将其扑灭。然而,深更半夜突起山火,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纵火?

  杨庄派出所民警着手展开调查工作。民警首先对最早发现火情和上山救火的11名人员进行详细询问。“我当天喝了不少酒,平时喝酒后我就睡觉,这天晚上怎么也睡不着,凌晨了还没有睡着,又听见狗叫,我就起来一看,西边的山头起火了,我就赶紧给山林承包者田某打了电话。”最先发现山林失火的护林老人这样告诉民警。

  按照老人的描述,当时着火点就在山顶西边的一处山地。随后,民警又通过救火村民及林业防火队员描述比对,最终经过交叉锁定,基本确定了着火点在山顶南面一处林地,着火时间为凌晨1时左右。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着火点附近距离农田、坟地均比较远,基本排除了因烧地堰及上坟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平时就有盆景爱好者上山挖荆棵,会不会是上山后因抽烟等意外引发的火灾?”然而结合失火时间为凌晨1时许,而村民挖荆棵一般是在白天上山,没有在晚上上山的,这条失火原因也被排除了。

  最终,通过大量的现场勘查及调查摸排,民警经过分析,将案件定性为放火案立案侦查。

  排查78名居民获线索

  针对放火案件现场证据极其缺少,几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专案将侦查重点放在了山林承包者、村民间有重大矛盾及受过打击处理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员等7人身上,并在山林附近两村开展走村串户的调查摸排活动。

  “我不在家,别来了。”“我这正忙着呢,明天再说吧。”“我啥都不知道,别问我。”村民可能是怕得罪人,经过一天的摸排,案情也没有什么有效进展。

  为调动群众积极性,民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为了打消村民的顾虑,民警们与村民进行着贴心的交流。“大娘,您这麦田除草呢,来,我帮你干。”终于,村民的疑虑渐渐消失了,心房也渐渐向民警打开。

  经连续三天摸底排查,民警了解到一条重要线索:事发当晚,有一村民起夜隐约发现本村邵某某一人打着手电筒从北边回来,深更半夜这是干什么去了,不过也没有向坏处想。至此,这是民警走访到第78人时唯一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回答前后矛盾露马脚

  3月31日,民警分两批再次又针对性排查,在邵某某家中其妻子的回答让民警十分纳闷。“那天晚上我老公出去救火了。”第二拨民警再次询问时,得到的回答是:“我老公在家里呢,没出门。”民警发现,此次询问的结果与前次矛盾,结合摸排出来的线索,民警立刻顺藤摸瓜,针对邵某某展开调查。

  31日下午,民警将邵某某传唤至杨庄派出所询问,经过民警政策攻心,邵某某心理防线全面瓦解,主动交代了自己当天晚上为了泄私愤而放火烧山的犯罪事实。

  原来,邵某某在山脚下有几分薄地紧靠山林,种庄稼受山林影响收入不高,去年栽植了杨树,浇水主要靠山林承包者田某的小水库,由于天旱库存减少,浇树时田某不让用水。就这样邵某某怀恨在身。前几天上山发现杨树被人剥皮,怀疑系田某所为。心里越想越堵得慌,你有水库不让我用水、还剥我树皮,你承包山林我也不叫你好过。于是,在凌晨抄小路上山,在一处荒草茂盛处点火,火势顺着山风蔓延越来越大,最终难以控制。最终火势在民警与林业站组织的防火队员的共同努力下被扑灭,栽植6年的松林大约过火面积20余亩,损失暂时无法估量。

  “我当时就是一时气愤想累累他们,我现在十分后悔,真不该这么做。”邵某某说。如今邵某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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