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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未成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21-05-09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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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未成年人属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于这类群体的保护一直是我国法律关注的重点。出现猥琐未成年的情况时,肯定会受到法律处罚。猥琐未成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出如下内容。

  一、猥琐未成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体(原告)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体(被告)是主观直接故意的,再者是在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猥亵儿童罪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琐未成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二、猥亵罪与强奸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

  3、行为方式不同

  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其本质在于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而后罪的行为则表现为强制猥亵,是指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幼女的身心健康;后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

  三、关于猥亵男性问题答疑

  网友提问

  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在服装店打工,那里的店长老是动不动来摸他,发生一些肢体接触,我朋友是男生,现在已经离职了,就是想问一下,万一之前那个店长对我朋友做了些什么过分的行为可以用猥亵罪告他吗?因为之前听说强奸男性是不能构成强奸罪的,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律师回复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一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意味着,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对象不再仅仅限定为女性,而是包括了男性。该条同时规定,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从事该行为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可加重处罚;猥亵儿童的,依据前两款从重处罚。

  长期以来,男性被性侵,尤其是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男性被性侵的情况很难被追究刑事责任,成为令人遗憾的法律空白。此次刑法修改,试图填补这一空白。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妇女”修改为“强制猥亵他人”,扩大了保护对象,男性也在此条保护范围内。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猥琐未成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猥亵未成年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猥亵儿童罪的,依照猥亵罪从重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进行了修改,自此男性也纳入此条保护范围内。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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