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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校长、官员带学生开房,均获10年以上刑罚

2015-07-3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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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校长、官员带学生开房,并对带走女生实行性侵,听起来多么荒唐啊,多么可悲啊!为人师表却作出这等丑陋不堪的行为,这不仅是触犯了法律,更是败坏了为人师者的名声,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对此案发当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和十一年零六个月。下面找法网小编带您详细了解。

  【案情介绍】

  2013年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6名就读6年级的小学女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原来该6名小学女生被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及万宁市一政府单位职员冯小松带走开房,2013年5月14日,校长陈在鹏二人已经被警方刑拘。

  2013年5月8日,在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6名就读小学6年级的女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连夜四处寻找但无果;直到5月9日晚上11点,1名女生在海口亲戚家,另外3名女生在海口城西镇一出租屋被找到;经跑到海口的女学生说,另外2名女生在万宁。家长们从海口匆匆返回万宁后,直到10日上午10点,在万宁长丰镇马坡大洲岛度假山庄找到了2名女孩。

  这6名女孩被找到时,看上去都迷迷糊糊的,有的女孩手、脖子等出还出现青肿,经到医院检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8日晚,6名女生在哪里住的?据海口警方协助万宁警方调查后得知,8日晚上,4名女生在万宁绿春园大酒店开了两间房,从监控视频中看到,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晚上进入其中一间房,早上却从另一间房出来。另外2名女生则在大洲岛度假山庄居住了两夜,其中一位叫冯小松的男子一起住了一夜。

  5月15日,海南省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冯小松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准逮捕;5月17日,安徽省潜山县天明小学校长杨启发因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被提起公诉;5月28日,河南省桐柏县黄岗镇小学教师杨四富因涉嫌猥亵数十名女学生,被批准逮捕;5月26日,湖南省嘉禾县普满中心小学老师曾星明因涉嫌猥亵多名女生,被嘉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校长 开房

  【法律评析】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分别判处陈在鹏、冯小松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和十一年零六个月。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从办案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对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作了详细的规定,凸显了从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最高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

  对于本案中被告人陈在鹏和冯小松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和十一年零六个月,社会上争议颇多,对于判处两人死刑的呼声也是此起彼伏。这反映了社会对于侵害行为的极度愤怒,但从事实本身和诉讼进展情况来看,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据诉讼规则进行,这里依据诉讼规则所认定的法律事实不同于案件的客观事实,法律事实是依靠证据来进行认定,依靠现有的证据只是尽可能的接近事实,但是无法将客观事实无缝还原。

  本案之所以引起如此关注,主要在于此案所引起的人们对于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幼女的保护以及教师这个群体特殊性的关注。教师本是学生成长的引导者和指路人,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教师侵犯儿童案件的发生让人们对于教师素质和师德问题产生了质疑,这也凸显了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保护未成年女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方面,应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变化,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健全儿童保护法律体系,从法律上为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加强教师师德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并逐渐形成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核心的师德考核工作机制,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一系列性侵女生事件的发生引发了全社会对女童保护的强烈关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免受违法犯罪侵害,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未来发展。《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出台,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严厉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呼声,必将有力震慑那些蠢蠢欲动的“潜在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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