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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谣言打同事 致人重伤自己却深陷牢狱

2015-10-1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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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某系自首,可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犯罪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王小小与刘星本是同事,私交甚好,但由于王小小轻信谣言,不仅毁了两人的友谊,还使自己深陷牢狱。9月22日,陕西省西安阎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同事间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小小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王小小听到谣言说,自己的妻子与好友秦西的哥哥有不正当关系,2013年12月6日,王小小遂与朋友刘星、秦西相约在安市阎良区某家属院内进行争论。随后王小小与刘星发生争执,期间,王小小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刘星腹部捅伤后逃离了现场。经鉴定,刘星之损伤构成重伤二级。案发后,王小小投案自首,并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被告人王小小一次性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伤残等级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8万元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小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小小系自首,可减轻处罚;被告人王小小犯罪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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