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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有什么区别

2018-08-2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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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那么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有什么区别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暴力取证罪刑讯逼供罪有什么区别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有什么区别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两者的区别是:

  1、目的不同。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

  2、犯罪对象不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3、行为人方式有差异。刑讯逼供既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使非暴力方式,而暴力取证罪则只能以暴力方式构成。

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有什么区别

  二、暴力取证罪的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 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法条分为两罪,一罪是刑讯逼供罪,一罪是暴力取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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