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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认定

2021-03-14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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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社会秩序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努力维护,但是社会上总会出现一些扰乱社会秩序的人,严重扰乱的群众们的生活,而且有些人还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那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认定?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认定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这种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机关、单位与团体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某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认定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

  (1)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

  (2)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扰乱社会秩序达到立案标准的,就会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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