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脱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8-08-23 09: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众所周知,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刑罚执行场所或者押解途中脱走的话就构成了脱逃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脱逃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那么脱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脱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脱逃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脱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二、如何正确认定脱逃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对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监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如其不遵守义务而脱逃,就直接破坏了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的行为。

  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另外,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也应视为监管场所范围。行为人的逃跑方法有使用暴力脱逃与未使用暴力脱逃两种,未使用暴力脱逃,是指行为人寻找机会,创造条件,乘司法工作人员不备而逃跑。使用暴力脱逃,是指行为人通过对司法工作人员施以殴打、捆绑等暴力行为,或者威胁、恐吓等胁迫行为,而摆脱其监管控制。从人数上看,有单个人逃跑的,也有数人共同逃跑的。无论采取什么形式脱逃,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脱逃的形式属于量刑情节。但是,如果脱逃中犯有重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罚。对于多数人集体脱逃的,应按共同犯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1、依法被拘留、被逮捕的未决犯;

  2、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劳改机关服刑的已决犯。

  只有上述两种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被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的人逃跑的,不构成本罪。 被错抓、错判的人,独立实施脱逃行为的,不构成本罪。但可以以参与其他人脱逃行为的方式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即行为人脱逃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如果没有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的目的,则不构成犯罪。例如,犯人获准回家办理丧葬事宜,确实因故未能按时返回监狱,就不能视为脱逃罪。

  上文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脱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解答,值得一提的是,被逮捕的罪犯在被押送至人民法院应诉受审的途中脱身逃跑的,被判刑的罪犯在被押解至劳改机关关押的途中,跳车、越船脱逃的均是脱逃行为。无论采取什么形式脱逃,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脱逃中犯有重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罚。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740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