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是指利用珍稀植物制成的标本、木材、工艺品、药材等。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进出境的行为。本罪是故意犯罪,出于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必须是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进出境。所谓逃避海关监管,是指在不设海关的边境线上非法运输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进出境,或者虽然经过海关,但以藏匿伪装、假报过境货物等手段,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进出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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