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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创富为幌 北京两公司老板被控非法经营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18 20:16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原北京金亿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金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姜占臣,法定代表人王会萍,北京金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办中心职员朱明丽,分别涉嫌非法经营、诈骗,被提起公诉。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

   中国法院网讯 原北京金亿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金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姜占臣,法定代表人王会萍,北京金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办中心职员朱明丽,分别涉嫌非法经营、诈骗,被提起公诉。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3月至5月间,姜占臣伙同王会萍在本市朝阳区北京金亿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办公地及公司外地代办中心,以香港亿盟国际有限公司代理商名义,打着消费创富的幌子,采用“卖二赠一、循环返利”的网络营销模式,通过签协议书认购商品发展购物人员加盟入会,以上线会员发展下线会员滚动促销,并从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给予加盟会员物质奖励和现金刺激,并且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其非法经营额共计310余万元。此外,姜占臣还于同年6至12月间,伙同朱明丽、薛勇(另案处理),在本市朝阳区北京金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公司代办中心办公地,以投资“十二生肖青铜器仿制品”为诱饵,虚高与华西证券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的事实,隐瞒公司无能力全面供货、无资金维持经营活动的真相,采用超高额返利政策、高大促销、现金奖励等手段,引诱90余人加入其经营的国宝俱乐部,骗取资金共计900余万元。

  法庭上,姜占臣对公诉机关指控自己的罪名不持异议,只是称涉案数额没有那么多。王会萍则称,指控的事与自己没关系,自己并不了解内情。

  公诉机关认为,姜占臣、王会萍变相传销,扰乱市场秩序,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姜占臣、朱明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截止发稿,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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