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涉嫌非法经营罪 深圳飞镖机案件浮出水面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18 20:15
导读: 以3.9万元购买一台飞镖机,每月可返租1200元,这个看似诱人的致富计划原来是一个美丽的陷阱。深圳市飞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空买空卖飞镖机,非法套取1.2亿元。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近日依法批准逮捕了飞镖案中的多名犯罪嫌疑人。罗湖区检察院近日受理了一宗涉

以3.9万元购买一台飞镖机,每月可返租1200元,这个看似诱人的“致富计划”原来是一个美丽的陷阱。深圳市飞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空买空卖飞镖机,非法套取1.2亿元。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近日依法批准逮捕了“飞镖案”中的多名



犯罪嫌疑人。
罗湖区检察院近日受理了一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深圳飞镖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席某,以及该公司股东、总经理成某和财务总监文某等,通过招聘业务员,向社会人员大量推销飞镖机。该公司采取售机返租固定回报的经营方式招揽客户,每台飞镖机以36000元人民币(后增加为3.9万元)售予客户,而后与购机者签订3年或4年的《飞镖机委托经营合同》,飞镖公司按月付给购机者1200元租金,合同期满则以半价(18000元)回购飞镖机,并为每台飞镖机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按此标准,购机者买1台飞镖机4年返租,则每年可获回报14400元,30个月收回成本,并且余利44400元,投资回报率123%,年利润率30%。

罗湖区检察院称,飞镖公司以销售飞镖机为名,以高回报为“诱饵”,用投保“利润损欠险”、伪造虚假的《承包经营合同》等手段蒙骗客户,使客户在没有收到甚至从未见过飞镖机的情况下,将资金交给飞镖公司。飞镖公司至今已发展客户5145人,销售飞镖机为8354台(实际生产4871台,其余3483台均为空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5388亿元人民币,而飞镖公司2003年返租经营的总收入只有16.14566万元人民币,根本无法支付高额的租金。

罗湖检察院认为此案犯罪嫌疑人虚构事实、空买空卖、欺骗消费者,带有经营性质,符合非法传销的特征,符合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界定,于2004年6月8日以非法经营罪迅速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席某、成某、文某,从而宣告一个“致富神话”的终结。(完)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505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涉嫌非法经营罪 深圳飞镖机案件浮出水面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刑事辩护问题
涉嫌非法经营罪 深圳飞镖机案件浮出水面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