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諮詢一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是怎麼回事,我一個朋友是因打工幫他老板運報紙的,現在已經被刑事拘留15天了,不知道會不會判刑現在不知道怎麼辦、、
-
刑法161条规定的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225条才规定非法经营罪。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如果证据充分,会移送审查起诉,建议及早委托律师介入辩护。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