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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后诈骗11名受害人近70万元

2015-08-1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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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广州80后男子陈某乐曾因诈骗罪被判入狱3年,刑满释放的他不但不痛改前非,反而以合伙开公司、买婚房等骗得11名受害人近70万元。

  昨日,该案在荔湾区法院公开审理,陈某乐否认全部指控,受害人直指其“死性不改”。

  1980年出生的陈某乐高中毕业后一直从事房地产中介工作,2011年12月5日,他因诈骗罪江门蓬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3年7月释放后,他不但没有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据指控,在与妻子尚未离婚的情况下,他先后追求了7名女子,并以公司周转不灵、买婚房为由,让“女友”开信用卡、买手机套现,向亲戚朋友借钱,骗取受害人钱财。有两名男性被害人是其“生意伙伴”,陈某乐向其许诺“投资炒房3个月后有双倍回报”骗取钱财。

  在7名女性受害人中,徐某某被骗的金额最多,高达316742元。据徐母证言,2014年年中,女儿说准备和阿乐购置婚房,向亲戚借了数万巨款。徐父催促阿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被催急的阿乐便出示了一本“房产证”给徐某过目后拿回,至今未见房产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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