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深圳市福田区的一个经营电子商品的店铺,我们通过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 的人。
我们店铺款项是在对公帐户上, 自称可以将我们店铺对公帐户上的钱换成个人帐户转给我们(这样就将我们店铺对公帐户上的款转到了我们店铺负责人的私人银行卡上),而我们就可以用这个私人帐户上的钱再去付给我们供应商的货款。 每次手续费10万收100。
2016年11月29日早上9点钟, 200元为手续费。他们应该转回200000元整给我们负责人私人银行卡上才对,但钱打过去后对方微信不回,手机不接,QQ也不回,就像人间蒸发一样。
我们店铺这笔款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等到这笔款来付给我们的供应商的,所以我们现在很急,一方面担心这个钱找不到,一方面供应商催我们的货款而我们暂时也给不到他们的钱。
我现在只想找到“ ”本人和这个“深圳市 有限公司”或“深圳市 有限公司”(据我们了解,这两家公司应该都是蔡蔓莉的),地址均是假的,找不到公司具体所在位置。我们如此地信任你们,为什么要以这种形式来欺骗我们。
本人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公布当事人信息也实属无奈,唯亲历者,方知这种选择和过程的煎熬和无奈,方知临死而求生无门的痛不欲生,方知面临的是唾骂和深圳虽大却无处容身的心灰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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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构成诈骗,建议即刻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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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紧去公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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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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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