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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标准

2021-09-0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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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法治社会的健全发展,很多人都有了法律意识,所谓的挪用资金罪是指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大量挪用组织或者个人资金的行为。那么你知道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标准吗?相信很多人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标准

  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标准: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标准 

  二、如何认定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

  1、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2、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三、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标准”的相关内容,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最终还是需要看具体的金额,再来确定情节是否严重,因此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时也需要多多关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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