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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

2021-07-2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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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抢劫罪和抢夺罪一字之差却是俩个不同的犯罪类型,且量刑也不同,那么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是什么,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它们的犯罪的构成有何不同,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

  二者虽然是一字之差,但行为性质以及危害性相差很大。区别的地方也较多,如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的主体已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可。而抢夺罪主体只有已满16周岁以上的人,侵犯的客体也不完全相同。

  抢劫罪与抢夺罪最大的区别之处在于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采用的是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知或者不能反抗的强制手段占有财物;而抢夺罪则是乘被害人不备而夺取。如果由于用力过猛意外地给被害人造成伤害的,仍构成抢夺罪,其与抢劫罪中暴力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力是用在财物上,而抢劫的力是用在被害人的身上,作用在于使被害人为避免身体伤害而放弃反抗或者无力反抗。

  但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应以抢劫罪论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以及其他能致人伤亡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对此的认定,也要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结合抢劫罪的构成特征分析。如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能以抢劫罪论处。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二、什么是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数额犯,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件。

  三、抢夺罪的数额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 “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地区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

  如果出现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驾驶机动车抢夺、抢夺未成年人、老年人、抢夺救灾物资等等,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情形,“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综上所述,抢夺罪和抢劫罪的犯罪的主体有所不同,对于抢劫罪需要满14周岁以上即可,对于抢夺罪需要满16周岁以上才可以,两者的客体的对象也是不同的,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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