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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的区别在哪

2020-06-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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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正当防卫置人死亡的情形也会发生,类似过失置人死亡的情形,这些行为的前提要知道是否预见到结果。我们要区别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意外事件谈及得上过不过失吗?接下来,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的区别在哪的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过失犯罪的定义

  过失犯罪是一种法律术语,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等。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据此,过失犯罪是在过失心理支配下实施的犯罪。犯罪过失,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失犯罪与犯罪过失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的区别在哪

  二、意外事件的概念

  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

  一是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三是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的原因所引起。

  “不能预见”是指当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损害结果不但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行为时也根本无法预见。从认识因素上来讲,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来讲,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

  三、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的区别在哪

  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有相似之处,表现在都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客观上又都发生了结果,但前者是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后果是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在这个问题上,应根据前述判断基础、判断方法与判断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判断行为人能否预见,从而正确区分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尤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事件已经发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展现出来,故不应由此逆推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这种做法容易扩大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范围。正确的方法是,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入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入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

  2、不能因为结果严重就断定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行为人能否预见结果发生与实际发生的结果是否严重,具有一定联系;但不能由此认为,凡是结果严重的,行为人就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凡是结果不严重的,行为人便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只要结果严重就千方百计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做法,是结果责任的残余,违反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3、行为人在实施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时,有时也会发生行为入所不能预见的其他结果,不能因为行为人实施的是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就断定他能够、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一切结果。特别是不能因为行为人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就针对其不能预见的结果追究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4、准确区分某些“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形。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预见到了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不可能采取措施避免结果发生,或者虽然采取了避免结果发生的措施,但结果仍然不可避免,对于这种不可抗力,显然不能认定为过失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综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的区别在哪的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需要注意的是,有种情况是即使行为人在离结果发生点预见不可能避免结果的发生,但以此之前的时间点具有避免结果的可能性时,如果时间点的行为具有危险性,是仍然可能认定为过失。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有关刑事辩护的相关问题,可咨询找法网的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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