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提高为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诬告陷害罪其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正常的活动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作虚假告发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使被诬陷的人受刑罚处罚的目的。但要注意错告、检举失实则不构成本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43条之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