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枣庄市司法、检察共建民事行政抗诉

2012-12-18 18: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为了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便利当事人申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近日,枣庄市司法局和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律师代理申诉的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共十三条,分别对律师代理申诉的原

为了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便利当事人申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近日,枣庄市司法局和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律师代理申诉的若干规定》。

《若干规定》共十三条,分别对律师代理申诉的原则、告知当事人申诉的权力和义务、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条件、代理申诉的程序和要求、举报的权力等作出了规定,同时对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中通知律师、听取律师意见、告知审查结果等方面予以了明确。《若干规定》还对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作为指导和主管机关,为律师代理申诉做好服务工作,加强联系,互相通报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共同推动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作出了原则规定。

此次规范律师代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申诉工作在我市尚属首次,是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为律师扩大法律服务领域,扩展法律服务的广度、深度创造条件的具体做法。建立、规范和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是律师积极参与司法公正的体现,有利于提高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质量,有利于全面落实当事人举证责任原则,有利于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取得更好的办案效果,是创建“平安枣庄”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有益尝试。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896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